老师,我们在审计中有一一酒店将商品稍售承包给个人,个人没有单独办理营业执照,双方约定商品销售收入的25%归酒店,75%部分归个人,进货由个人自己进货,个人自负盈亏,对外销售是以酒店的名义销售的。取得销售收入1000万,当月个人分成750万,个人没有取得相关进货凭证,酒店对挂靠这部分如何做账,对这部分收入怎么交企业所得税。企业自己做账将取得收入计入借:银行存款1000贷:营业收入1000,分成时借营业支出750贷银行存款,在企业所得税计算时将分成款750万进行了企业所得税前扣除。这样对吗?我认为不对,但又拿捏不好,请老师指教
李老师
于2020-09-18 14:52 发布 579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营业外支出和营业外收入是不能税前扣除的,都要调增
2020-09-18 15:26:30

同学你好,是收入就要做分录缴税的
2022-03-11 20:58:18

你好,银行聚合码收款只是一种收款方式,和现金、转账、第三方支付工具支付是一样的,只要支付的事项是应税事项就要确认纳税义务。
2021-06-04 06:24:18

您好!可以直接做第一个。第二个是没有收到才先这样做的。
2016-11-15 14:36:44

同学,你好
具体销售什么?
2022-09-27 17: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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