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1、税控盘服务费280元,当月发生时没有销项不抵减也不填增值税附表及主表280元,持哪个月抵扣时再填可以吗? 2、计算抵扣(如旅客运输电子发票),当月没有销项税,计算的抵扣的税先入:“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当月也不填申报表,等哪月有销项税了,再将:“应交税费--待抵扣进项税额”转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这时同时填申报表 3、加计抵减进项税,计算依据是根据当月手已认证进项金额为依据计算10%或15%,而不是根据当月实际取得进项税额为依据计算 以上3点理解是否正确?

清
于2020-09-01 16:17 发布 3200次浏览
- 送心意
暖暖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2020-09-01 16:24
1.可以延期到下月抵扣的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上边那个账务处理,是企业准则可以用的,然后向一般的小企业,都是用下边你说的这个简便方法,可以用
2023-09-22 11:25:35
对的,没错儿,就是你说的这么结转的。
2023-03-19 11:54:01
是的,你描述的完美无缺。除此之外,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入未交增值税),也是类似的原则。
2023-03-14 10:59:01
您好
就是前期有进项税额转出 现在写在借方结平
2022-12-23 13:38:02
你好!是的,思路是对的
2022-03-25 21:3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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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9-01 1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