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用自产的混凝土建场地围墙,全部工程造价50万左右,其中自用混凝土10万左右,我公司采用简计税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我的分录是:借:在建工程,贷:原材料;可我看到一些网上的分录是:借:在建工程,贷:原材料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我不明白为什么还要缴增值税呢?

天道酬勤
于2020-08-13 09:47 发布 1324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8-13 09:50
不需要,这个取消了,那是 营改增之前的,这个非增值税项目是需要视同销售,这个营改增之后取消了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207002.94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32842.82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48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173680.12
2019-08-13 16:38:17
你这个第一个分录做反了吧
2019-10-27 22:28:20
如果要写金额就必须放在具体的题目中,这样直接写金额是没办法写的。
2018-11-24 16:14:11
进项大于销项,形成留抵,是不需要再做处理的。
2019-04-03 20:40:15
学员你好,计提增值税就是用的分录1,需要将本月的销项税和进项税都结转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科目,也可以年度结转。
2018-01-30 16:2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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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3 09: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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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8-13 1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