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 1、合同总金额1980万元,工期3-6个月的时间,请问如果把挂靠方的项目经理聘为公司的员工,这个怎么操作呢? 2、假如把挂靠方看作是一个项目,这个应该如何操作呢? 3、挂靠方有一个劳务公司,农民工每天的工时需不需要提供给挂靠方来做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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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08-09 09:36 发布 775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
挂靠 的处理,是资质方从甲方拿项目,然后挂靠 人从资质方手中拿项目做。
就相当于你承包给挂靠方做。
2020-08-09 17:52:42

你好 如果确实是发生了 暂时没发票 可以暂估的 借工程施工-其他费用-机械使用费贷银行存款
2020-05-19 14:44:12

你分包出去的收的发票是劳务材料和机械租赁的,这两个公司哪个有范围就和哪个公司开
2020-04-22 11:22:57

实名制并非建筑公司与工人签订合同,建筑公司仍需对外进行劳务分包和专业分包
2019-03-11 15:26:20

你好。这个已经是劳务分包合同了。不能再分包了,否则违法了。而且你们本身就是劳务公司怎么还与其他劳务公司签合同。虽然违法了,但是税务上发票还是认。这个得你们自己把握。
2018-12-14 23:23: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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