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老师,还有个问题,想请教您下。 问
同学你好 是什么问题 答
找朴老师,收到发票在25年3月已经入库了,我应该怎么 问
按我说的按发票金额红冲然后再按发票金额做蓝字入库分录 多暂估的不用管,汇算清缴直接调增多暂估的金额就行 答
就是农民工在我们这干活,但是他们公司给我们开票, 问
您好,最好录个支付视频,要不然说不清了 答
老师好,老师,我们公司是两个股东,父亲是股东,儿子是 问
你好,不可以,必须签债转股协议(或书面合意文件),父子关系也不能豁免。 答
老师,我想问一下,我们公司卖个车10万元,现在我公司 问
直接看利润,是亏损就不需要 答

甲欠乙钱,乙欠丙钱,丙欠甲钱,乙直接把欠丙的钱抵甲欠乙的钱,需要出一个什么协议,会计账务处理怎么走
答: 你好 ; 你们 弄一个三方债权债务抵偿协议; 就可以做账分录。 你做那个公司的
公司员工入职没多久就发生工伤(还没参加社保,伤残鉴定9级,协议一次性赔偿款比如5万,这个要怎么账务处理?具体的分录怎么写
答: 同学你好 这个这个计入福利费就可以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总公司与分公司账务及税务处理协议有吗?
答: 总公司与分公司之间可以存在账务及税务处理协议。该协议可能涵盖分公司的经济责任、利润分配、财务报告和审计、纳税义务等多个方面。 在账务处理方面,总公司和分公司需要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利。例如,总公司向分公司拨款时,总公司应借记长期股权投资,贷记银行存款;分公司收到拨款时,应借记银行存款,贷记实收资本。若分公司与总公司之间有往来款,应记入“其他应付款”科目。此外,分公司应按照总公司的要求,按时足额向总公司提供资金投入,确保财务运作的合规性和真实性,并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和数据。 在税务处理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果总公司和分公司不在同一县(市),则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然而,如果经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这意味着分公司若办理了税务登记,则其为独立的增值税纳税人,应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若未办理税务登记,则可能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增值税。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会计小白 追问
2020-08-07 15:04
朴老师 解答
2020-08-07 15: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