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紫藤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8-07 10:45

1、单位支付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不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的。

2、伤残补助金适用福利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福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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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单位支付工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不需要支付个人所得税的。 2、伤残补助金适用福利费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四条:福利费,免纳个人所得税。  3、《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四条:税法第四条第四项所说的福利费,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提留的福利费或者工会经费中支付给个人的生活补助费。 
2020-08-07 10:45:54
这不属于工资薪金所得,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2014-09-12 11:12:29
企业支付给职工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企业与职工解除合同时)是否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谢谢!.
2017-06-27 17:54:49
你好,可以计入管理费用—福利费的。
2019-06-21 11:13:38
 首先要区别补助来源,一般来说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由社保出;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由单位出。根据需计提人员的工作性质和来源作如下分录: (一)由社保出 收到时: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其他应付款(或应付职工薪酬)       贷:现金(或银行存款) (二)由企业出 计提时:  借:生产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 (入职工对应的相关费用)          贷:应付职工薪酬 支付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或现金 二、伤残就业补助金定义及计算 (一)含义:是指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六级伤残,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以及工伤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至十级伤残,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一次性支付的伤残就业补助金额。 (二)公式: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赔偿基数×月数       赔偿基数为:本市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三、各伤残等级补贴分类 (一)一级至四级   不享受。   因为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要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工岗位,享受伤残津贴,所以就不存在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的问题。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3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二)五级至六级:   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   条件之一:①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②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③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4条第二款(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三)七级至十级:   七级20个月,八级15个月,九级10个月,十级5个月。条件之一:①劳动合同期满终止;②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③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第25条第(二)、(三)、(四)项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④用人单位依法破产、解散的。   支付责任:工伤职工所在单位。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还应当参照当地的相关规定)。 四、其他有关规定   工伤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年(含5年)的,应当支付全额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不足5年的,每减少一年扣除全额的20%,但最高扣除额不得超过全额的90% 。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或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2017-09-22 15:3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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