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想问下我们目前这批货走0110报关出口,但是没 问
0110 需有境外交易主体和佐证交易的凭证(如订单确认函),无相关信息不能直接报。可补境外合作主体 %2B 备交易凭证按 0110 报,或换其他适配监管方式(如 9610 跨境电商)。 答
老师,建筑总公司是小型微利企业,分公司独立核算,能 问
所得税不享受小微,你是小规模的话,六税两费享受减半 答
为什么其他债权投资带来的其他综合收益最后计入 问
您好同学,这是因为两者的性质和会计处理原则有所不同: 其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主要是债务工具投资,其价值变动是基于市场利率、信用风险等因素对债权价值的影响。在持有期间,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是为了在一定程度上反映资产价值的波动,但又不直接影响当期损益。当处置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转入投资收益,是因为此时资产的价值已经通过处置实现了,需要将之前未实现的损益在处置时体现为投资收益,以完整反映该项投资从取得至处置整个过程对企业损益的影响。例如,企业购买了一项债券作为其他债权投资,持有期间债券价格上升,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企业卖出该债券时,将之前累计的其他综合收益转入投资收益,这样就能准确计算出该项债券投资最终给企业带来的收益情况。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是权益工具投资,企业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这种指定通常是基于企业的战略投资意图等。由于权益工具投资的价值变动较为复杂且具有不确定性,为了避免频繁影响损益,其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而处置时计入留存收益,是因为这类投资往往不是以短期交易获利为目的,其价值变动更多地与企业的长期战略和资本结构等相关。计入留存收益(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更能体现其对企业所有者权益的长期影响,而不是作为当期的投资收益来反映。比如,企业对某公司进行战略投资,将其股票指定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期间股票价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时,将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这是因为该投资可能是企业长期战略布局的一部分,其价值变动对企业的影响更适合在所有者权益的留存收益部分体现,而不是作为当期的经营成果(投资收益)。 答
老师,您好公司报表中显示其他应付款借方金额超大, 问
叫老板拿钱来还,或者拿发票来抵账 答
甲公司2023年8月10日以其拥有的一台设备与乙公司 问
换入办公家具入账价值 813 万元,换出设备损益 - 7 万元(损失 7 万元)。 答

二、案例分析题(共1题,共60分)1.山东的甲公司因需支付货款100万元,于6月3日开出一张由辽宁的戊公司作为付款人的出票后3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票据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栏写明“不得转让”字样。丙公司由于欠丁公司货款45万元,遂于6月20日将此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1 )如果丁公司在7月2日向戊公司提出承兑,遭到戊公司拒绝,请问丁公司是否拥有此票据权利,如果拥有,则丁公司应如何行使票据权利?(2 )如果乙公司没有在背书栏填写“不得转让”字样,丁公司在7月2日向戊公司提出承兑后,戊公司同意到期承兑。后丁公司由于融资于需要将此票据在8月5日贴现给A银行,已知同期银行年贴现率为4.8%,一年按360天计算,则A银行实付给T公司的贴现金额是多少?
答: (1)丁公司依旧可以享受这个票据权利,只是说丁公司不能对这个乙公司进行追索,可以对除了乙公司的其他前手进行追索。 (2) 贴现净额100-100×4.8%/360×(3%%2B26%)
山东的甲公司因需支付货款100万元,于6月3日开出一张由辽宁的戊公司作为付款人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票据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栏写让”字样。丙公司由于欠丁公司货款45万元,遂于6月20日将此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1)如果丁公司在7月2日向戊公司提出承兑,遭到戊公司拒绝,请问丁公司是否拥有此如果拥有,则丁公司应如何行使票据权利?(2)如果乙公司没有在背书栏填写“不得转让”字样,丁公司在7月2日向戊公司提出公司同意到期承兑。后丁公司由于融资于需要将此票据在8月5日贴现给人银行,已知贴现率为4.8%,一年按360天计算,则银行实付给公司的贴现金额是
答: (1)丁公司依旧可以享受这个票据权利,只是说丁公司不能对这个乙公司进行追索,可以对除了乙公司的其他前手进行追索。 (2) 贴现净额100-100×4.8%/360×(3%2B26%2B31)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山东的甲公司因需支付货款 100 万元,于 6 月 3 日开出一张由辽宁的戊公司作为付款人的出票后 3个月到期的商业承兑汇票给乙公司。乙公司收到票据后背书转让给丙公司,并在背书栏写明“不得转让”字样。丙公司由于欠丁公司货款 45 万元,遂于 6 月 20 日将此票据背书转让给丁公司。(1)如果丁公司在 7 月2日向戊公司提出承兑,遭到戊公司拒绝,请问丁公司是否拥有此票据权利,如果拥有,则丁公司应如何行使票据权利?(2)如果乙公司没有在背书栏填写“不得转让”字样,丁公司在 7 月 2 日向戊公司提出承兑后,戊公司同意到期承兑。后丁公司由于融资于需要将此票据在 8 月 5 日贴现给 A 银行,已知同期银行年贴现率为 4.8%,一年按 360 天计算,则 A 银行实付给丁公司的贴现金额是多少?
答: 丁公司依旧可以享受这个票据权利,只是说丁公司不能对这个乙公司进行追索,可以对除了乙公司的其他前手进行追索。 贴现净额100-100×4.8%/360×(3➕26➕31) 你看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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