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公司的租金收入是按收到的租金再进行每月分摊后进行确认,而销项税额是按收到的租金金额进行计税,在进行增值税申报附表(一)填报时,销项税额是按当期的收入直接乘以税率得岀,这样做出的销项税额与财务系统不一致,要怎么进行处理呢?
文乐乐
于2020-08-03 19:22 发布 1389次浏览
- 送心意
maize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
2020-08-03 19:24
销项税额是按收到的租金金额进行计税, 你做账的时候这个销项税额 也是按 发票做,只是这个主营业务收入不等于你开发票上面不含税销售额,可以不一样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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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 附加税是根据应交增值税来计提缴纳的 你有进项税 可以抵扣销项税的 抵减之后的金额才是应交增值税
2018-11-15 09:38:52

你好,是的,是这样的
2023-07-05 11:46:00

这个一般增值税栏次填写0 这个
2020-03-16 13:57:34

同学你好,不是的,零申报是本月没有进项和销项,才是零申报,有进项和销项,是正常申报,销项小于进项,只是申报完,不需要缴纳税款
2020-08-04 16:48:37

销项税额是按收到的租金金额进行计税, 你做账的时候这个销项税额 也是按 发票做,只是这个主营业务收入不等于你开发票上面不含税销售额,可以不一样这个
2020-08-03 19:24: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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