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当中任意撤销是在财产权利转移之前,除了公益 问
本题不涉及法定解除权,关键看赠与撤销规则: 任意撤销权:房屋已过户(权利转移),不能行使(A 错)。 法定撤销权:甲不履行赡养义务(扶养义务),符合 “受赠人不履行扶养义务” 情形,杨某可据此撤销赠与要回房屋(D 对)。 时间:法定撤销权是赠与人 “知道 / 应知撤销事由 1 年内” 行使,C 的 “6 个月” 是继承人 / 法定代理人的期限(本题是赠与人杨某自己主张,不适用);B “法定解除权” 说法错误(赠与合同中无此概念,是法定撤销权) 。 结论:选 D,因甲不履行赡养义务,杨某可行使法定撤销权要回房屋,而非法定解除权(赠与无此权利类型 )。 答
集成电路企业外购芯片的进项税额不需要加计抵扣 问
集成电路企业外购芯片对应的进项税额,以及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 这个是规定不能抵扣了 答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 问
同学,你好 答案选择:其他综合收益 答
问一下,彩绘师工费,公司账户转到个人账户,对方不能 问
没有发票,可以正常做账,影响的是不能所得税税前扣除,汇算清缴时要调增 答
不含税的收入:6215249.33元,要结转金额的成本金额 问
您好,这个是计算方法,利润 = 收入 - 成本,通过控制成本占比实现目标利润率。 答

老师,这道题第五问,我理解是保证约定不明确,连带保证责任,追谁都行。答案是先追债权人再追第三人。我哪里理解错了
答: 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第三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可以就物的担保实现债权,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提供担保的第三人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 物保和人保共存时,优先找物保
老师,我感觉这两题都是债务转移,不知道怎么区分,一个答案就成了新债务人承担责任,另外一题就还原债务人承担责任
答: 您好!第一题,第三人李某都不知道这事,当然不能让他承担责任哦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老师,这题丙公司承担的是连带保证责任,这答案是不是不对,债权人乙是即可以要求债务人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责任吧
答: 答案是对的,乙银行无权直接要求丙公司偿还第一笔贷款。 根据规定,被担保的债权既有物的担保又有人的担保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债权人应当按照约定实现债权;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债务人自己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应当先就该物的担保实现债权。 在本题中,乙银行与丙公司签订书面保证合同,约定丙公司为甲公司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同时甲公司以价值90万元的自有房屋一套为乙银行设定抵押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因此乙银行应当先就甲公司提供的抵押物实现债权,不足部分再由丙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