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老 我想问一下 财政拨款与自筹项目的 问
您好同学,区分企业和事业单位两种不同的会计主体。 企业 财政拨款 企业收到的财政拨款通常属于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企业实际收到款项时: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分期计入损益(假设按直线法摊销):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日常活动)/营业外收入(非日常活动)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 借:银行存款 贷:递延收益 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借:递延收益 贷:其他收益(日常活动)/营业外收入(非日常活动) 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收益(日常活动)/营业外收入(非日常活动) 自筹项目 企业自筹资金进行项目建设等,一般涉及项目支出的核算。 发生项目支出时: 借:在建工程(如果是构建固定资产等项目)/研发支出(如果是研发项目)等 贷:银行存款/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等 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 借:固定资产(构建固定资产项目)/无形资产(研发项目符合资本化条件)等 贷:在建工程/研发支出——资本化支出等 事业单位 财政拨款 财政直接支付方式 收到“财政直接支付入账通知书”时,按照通知书中的直接支付入账金额: 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等 贷:财政拨款收入 年末,根据本年度财政直接支付预算指标数与当年财政直接支付实际支出数的差额: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贷:财政拨款收入 下年度恢复财政直接支付额度后,单位以财政直接支付方式发生实际支出时: 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等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直接支付 财政授权支付方式 收到代理银行盖章的“授权支付到账通知书”时,按照通知书中的授权支付额度: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拨款收入 按规定支用额度时: 借:库存物品/固定资产/业务活动费用/单位管理费用/应付职工薪酬等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年末,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对账单作注销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 借: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贷: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下年初,单位依据代理银行提供的额度恢复到账通知书作恢复额度的相关账务处理: 借: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 贷:财政应返还额度——财政授权支付 自筹项目 事业单位自筹资金开展项目,通常通过“事业支出”等科目核算。 发生项目支出时: 借:事业支出 贷:银行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等 年末结账时: 借:本期盈余 贷:事业支出 答
老师,厂房重新弄的新的地坪,进入什么费用合适? 问
您好,这个金额大直接入长期待摊费就可以 答
老师,贷款发放,借款100万的会计分录怎么写,谢谢老师 问
同学,你好 借:银行存款 贷:长期借款 答
请问老师,企业处置资产,如家具家电等,员工内部定价 问
你好起码不低于成本价一般是 答
A公司2024年12月份从一家小规模纳税人处购进一批 问
您好,2024 年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维修材料按政策减按 1% 征收增值税,开普票只能标 1%(政策和税务系统都不允许开 3% 普票),开专票可标 1%,也能放弃优惠备案后标 3%,所以原题答案没有普票 3% 既不是遗漏也不是你错,含税价 20.6 万元按 1% 计税不含税价 20.6÷1.01≈20.396 万元增值税≈0.204 万元,按 3% 计税(仅限放弃优惠开专票)不含税价 20.6÷1.03=20 万元增值税 0.6 万元。 答

老师。债务人与让与人的抗辩,可以向受让人主张,老师可以举个例子解释下吗?
答: 让与人是原来的债权人,受让人为新债权人 债务人对原来债权人的抗辩可以向新的债权人主张。 比如,债务人对原来债权人抗辩,理由是:已经履行过债务。 这个理由可以抗辩新的债权人,当新的债权人要求债务人还债时,债务人可以用这个理由对抗。 债权转让时,内容没有变化。如果不能对新的债权人抗辩,那么相当于债务人需要再还一次,对债务人不公平。
老师共益债务能举例子说明一下是什么意思?
答: 你好,共益债务是指在破产程序中,为债权人、债务人的共同利益所负担的债务。根据《破产法》规定,共益债务包括:1,因管理人或者债务人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双方均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所产生的债务; 2,债务人财产受无因管理所产生的债务;3,因债务人不当得利所产生的债务; 4,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应支付的劳动报酬和社会保险费用以及由此产生的其他债务; 5,管理人或者相关人员执行职务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 6,债务人财产致人损害所产生的债务。[1]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这个现实中可以举个例子吗?
答: 所谓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指债务的性质不宜强制履行,比如委托合同、技术开发合同、演出合同、出版合同等。这些合同通常具有人身专属性,不能够由其他人代替履行,在性质上决定了不适于强制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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