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甲授权乙以甲的名义将甲的一台笔记本电脑出售,价格不低于8000元,乙的好朋友丙欲以6000元的价格购买,乙对丙说,大家都是好朋友的甲说最低要8000元,但我想6000元卖给你,他肯定会同意,乙便以甲的名义以6000元的价格将笔记本电脑卖给丙,根据合同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A该买卖行为无效,B乙是无权代理C丙可以撤销该行为D甲可以追认该行为

圣意
于2020-07-18 08:00 发布 2088次浏览
- 送心意
笛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0-07-18 08:34
答案:BD 解析:(1)选项ABD:在无权代理(超越代理权)的情况下,该合同属于效力待定合同,相对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1个月内予以追认;(2)选项C: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在本题中,丙属于恶意相对人,丙不能撤销该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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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意 追问
2020-07-18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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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8 10:56
圣意 追问
2020-07-18 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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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8 1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