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个公司换了多个会计,每个会计申报个税的计税依据不一样,有的会计是6月的所属期申报计提的6月份工资。有的会计是6月的所属期申报6月实发的工资(即5月份工资)(工资都是次月发放)。这两个方法交叉在一起,尤其是遇到新增员工的时候,就有些混乱了。请问我该怎么调整?对于提前一个月申报的员工,是不是需要空一个月不申报?我想把所有的员工计税依据调整成一致。
晴朗天空
于2020-07-14 00:17 发布 1955次浏览
- 送心意
大海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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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是的,对于提前一个月申报的员工,需要空一个月不申报,然后按正常申报个税时间进行申报。
你们工资是次月发放,比如6月发放5月工资,正常申报是在7月申报
2020-07-14 04:30:19

上年用人单位在职职工工资总额按照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规定口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加班加点工资、津贴、补贴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项目.
注册前三年 人数不超过30人免交残保金!
2019-12-06 10:01:18

你好,个体户定期定额申报表那个计税依据和核定计税依据这个按税务局核定的数值填写
2020-06-28 10:51:12

没有超过的按照9万填写的
2019-07-02 11:39:49

您好!水利建设基金 是按不含税收入来的。印花税是按有合同按合同,没有合同按实际相关印花税的应税行为计算。
2022-01-16 18:1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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