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20年一季度代开发票,并且按时完成了税务申报及缴纳了所有税款。在二季度中期该发票因为税率问题冲红作废了,当时说要到申报第三季度税时才能退,现在第三季度申报,税务部门又说个人所得税不予退还,这该怎么申诉?还是税法如此规定?请给予指点迷津。谢谢!
甜美的花瓣
于2020-07-13 10:46 发布 491次浏览
- 送心意
龙枫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国际税收协会会员

知识扩展:个人所得税(personal income tax)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英国是开征个人所得税最早的国家,1799年英国开始试行差别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到了1874年才成为英国一个固定的税种。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是的,不需要单位代扣了
2019-10-10 09:11:45

你好,税法并没有这样的规定,但是个人所得税您也可以在汇算清缴的时候申请退还,如果对于税务的做法有疑问可以打12366投诉
2020-07-13 12:34:28

你好 按扣除负数 的收入申报
2022-04-07 16:29:21

个税要申报,你是查帐征收还是核定征收
2019-04-08 13:50:46

你好,需要知道利润总额才可以申报的
在生产经营所得里面申报
2016-10-14 09:4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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