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问一下,现在是有四家企业甲乙丙丁,甲方是购买方,乙丙是中间商,丁是厂家,丁给丙的价格是350,丙给乙的价格是420,从账面丁给甲方供货并开发票单价是420元,甲给丁直接打款,丁把多余的70直接转给丙,丙再给乙转40,我们公司是丙,我们要每月和丁以350的价格结算他给甲供的货,因为丁不垫资,丙要垫资,我们领导说想和丁共同建立一个共管账户,可以这样吗?我们要怎么做这样的业务最合适,要怎么做账,求老师解答

七与橙月
于2020-07-13 10:23 发布 1919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七与橙月 追问
2020-07-13 13:03
文老师 解答
2020-07-13 13:05
七与橙月 追问
2020-07-13 13:07
文老师 解答
2020-07-13 13:14
七与橙月 追问
2020-07-13 13:21
七与橙月 追问
2020-07-13 1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