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录用退伍军人每年的定额6000税收优惠,19年前好像也有个3年的4000标准,那个享受过的,19年出台的这个三年还可以享受吗
好梦^-^回忆
于2020-07-10 09:07 发布 1289次浏览
- 送心意
钟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你好
累计享受不得超过三年
2020-07-10 09:48:38

您好!主要包括三个标准,一是资产总额,工业企业不超过3000万元,其他企业不超过1000万元;二是从业人数,工业企业不超过100人,其他企业不超过80人;三是税收指标,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符合这三个标准的才是税收上说的小微企业。
小微企业所得税10%
2017-07-05 17:21:13

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现就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业人数,包括与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人数和企业接受的劳务派遣用工人数。所称从业人数和资产总额指标,应按企业全年的季度平均值确定。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季度平均值=(季初值+季末值)÷2
全年季度平均值=全年各季度平均值之和÷4
年度中间开业或者终止经营活动的,以其实际经营期作为一个纳税年度确定上述相关指标。
三、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四、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已依法享受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其他优惠政策的,可叠加享受本通知第三条规定的优惠政策。
五、《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55号)第二条第(一)项关于初创科技型企业条件中的“从业人数不超过200人”调整为“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3000万元”调整为“资产总额和年销售收入均不超过5000万元”。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投资,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2019年1月1日前2年内发生的投资,自2019年1月1日起投资满2年且符合本通知规定和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的,可以适用财税〔2018〕55号文件规定的税收政策。
六、本通知执行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小微企业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7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扩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范围的通知》(财税〔2018〕77号)同时废止。
七、各级财税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的重要意义,切实承担起抓落实的主体责任,将其作为一项重大任务,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筹划部署,不折不扣落实到位。要加大力度、创新方式,强化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增进办税便利,确保纳税人和缴费人实打实享受到减税降费的政策红利。要密切跟踪政策执行情况,加强调查研究,对政策执行中各方反映的突出问题和意见建议,要及时向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反馈。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9年1月17日
2019年1月1日起小微企业企业所得税该如何计算?
这次优惠政策修订,企业所得税出现了一个有趣的变化,它像个人所得税一样,出现了超额累进的算法,所以,我们也可以直接用速算扣除数来快速计算自己的公司应缴纳的所得税。
举例说明:
若某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250万元。则:
1)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应纳所得税额=100✖25%✖20%=5万元
2)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应纳所得税额=150✖50%✖20%=15万元。
该企业共计需要缴纳20万元(5+15)。
但若该企业2019年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1万元,就不能适用上述税收优惠政策。
即:应纳所得税额=300.01✖25%=75.0025万元。
2019-02-19 11:51:58

一、技术转让合同享受的优惠政策
技术转让合同: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因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
【政策依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技术转让所得减免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12号)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九十条;
《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10]111号】
二、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符合加计扣除政策使用企业的研发费用: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
【政策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
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在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75%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在上述期间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75%在税前摊销。
科技型中小企业必须符合《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中所规定的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居民企业。
(二)职工总数不超过500人、年销售收入不超过2亿元、资产总额不超过2亿元。
(三)企业根据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指标进行综合评价所得分值不低于60分,且科技人员指标得分不得为0分。
三、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对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企业:
1、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享受省、市、区县的财政补贴。
3、作为无形资产,在融资、并购、上市过程中可以发挥关键作用。
4、提升企业招投标资质水平,在进行重大项目招投标时具有明显的优势。
5、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的8%的部分,在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超过8%的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政策依据】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
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63号)
2021-07-09 08:25:00

你好,标准是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企业所得税执行的税率是 10%
2018-11-28 15: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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