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之日起计算。那这是知道当日开始计算,还是知道次日开始计算?比如2010年8月10日我保养车子时,发现原来车子有维修记录,并知道了其义务人,那诉讼时效期间是从 2010年8月10日开始计算,到2013年8月9号截止,还是2010年8月11日开始,2013年8月10日截止呢?
聪明的发卡
于2020-07-09 19:30 发布 4903次浏览
- 送心意
石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2020-07-09 20:35
你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中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实践中通常是以次日而不是当日作为第一天开始计算的,起算时间是零时。因此是从2010年8月11日零时超算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七条中规定“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实践中通常是以次日而不是当日作为第一天开始计算的,起算时间是零时。因此是从2010年8月11日零时超算
2020-07-09 20:35:46

首先你是被侵权,但是你不知道是谁侵犯了你的权利,这个时候开始使用20年绝对时效计算。
2020-05-25 23:20:06

两个条件都要符合的日期算起
2019-12-30 15:17:46

您好,学员,最长诉讼时效期限是20年,是从被侵害之日起算的。
2019-02-23 18:08:08

就是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在你3年普通 时效最后 6个月如果发生了中止的情形,就中止,重新再计算6个月
2020-02-26 14:46:5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