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岁的林某与邻居家的11岁小孩夏某到街上玩张雨剑福利奖券抽奖活动,林某摸了几张均没有中奖,于是让夏某摸一下,但是夏某没有带钱,林某当即给了他两元钱,夏某表示回家后还给他李某说不用,结果向某摸到一张价值1万元的奖券,此时林某声称夏某只是一个小孩,不知道摸奖的意义,并且这张奖券是他出钱给夏某摸的,所以最终应当归属于林某,他愿意支付下某1000元劳务费,夏某的父母不同意,最后起诉到法院。问林某交给夏某的两元钱是委托行为还是赠与行为,夏某摸奖的行为是否有效?
合适的滑板
于2020-07-08 11:38 发布 2136次浏览
- 送心意
文静老师
职称: 高级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会计学讲师
2020-07-08 12:24
(1)是赠与行为。(夏某没有带钱,林某当即给了他两元钱,夏某表示回家后还给他李某说不用)。
(2)11岁的夏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行为时经过监护人(父母)的追认后应当认定为有效行为。(花2元抽奖与其智力相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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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赠与行为。(夏某没有带钱,林某当即给了他两元钱,夏某表示回家后还给他李某说不用)。
(2)11岁的夏某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接受奖励,赠与,报酬等纯获利行为时经过监护人(父母)的追认后应当认定为有效行为。(花2元抽奖与其智力相当)
2020-07-08 12:24:03

给劳务派遣公司的劳务费不能作为工资薪金,可以入职工福利。
企业接受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应分两种情况按规定在税前扣除: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其中属于工资薪金支出的费用,准予计入企业工资薪金总额的基数,作为计算其他各项相关费用扣除的依据。
2021-06-04 11:09:17

你好,可以的,可以在税前扣除
2019-04-14 09:41:45

你好,这个不能作为福利费基数。
2019-10-20 10:57:46

“是的,有的单位会支付给临时工的部分作为工资基数,但这取决于具体情况。比如,如果支付给临时工的部分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基于合同约定支付的,那么这部分费用就不能作为工资基数。另外,如果临时工拿到的部分是由雇主直接支付的,就可以作为工资基数。总之,确定劳务费和工资的具体情况应该根据有关的劳动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和处理。
2023-03-17 12:4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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