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在广州A,实际的开发公司在中山B,先公司想把油费和粤通卡的费用都在广州公司集中处理,开抬头为B公司,从而尽量把这类费用集中报为差旅费进行抵扣增值税的目的,请问是否可行? 因为公司一般每次充值粤通卡8000元(发票就只能显示为一张八千的,并不显示具体的路线,每个月月结粤通卡公司才会寄送对账单),而油卡公司一般每次充值四万,这样是否可以成功报成差旅费呢?谢谢!
☀姗姗ssss
于2016-06-29 17:22 发布 825次浏览
- 送心意
田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应该不行,油费可做车辆成本
2016-06-30 10:58:14

差旅费住宿的专票么,具体是是啥取得专票
2019-04-11 16:25:10

单子可以截图给我看下么,车票和发票,是一般纳税人么?
2019-06-11 16:01:28

你好,是旅游过程发生的还是出差过程发生的
2017-09-28 11:50:46

现在,一般情况下都不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了。直接更改原差错的凭证。因为你这个是年底,年底要保证银行帐的余额和对账单的余额一致。
2020-01-13 1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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