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老师:公司做项目的,项目人员的-业务招待费的话 问
你好!这个是计入损益里面了 答
实操报税可以清空数据了重新报吗? 问
实务中报税你填报后不保存,下次再进入申报 答
在给员工办理社保减员时,选择什么原因员工可以领 问
实际啥情况 企业辞退的吗 主要是你选择了企业问题解除合同他会不会问你们要补偿 答
老师这道题看到晕,不知道怎么算 问
第二道工序在产品完工程度:40%2B60*0.5/100=70% 第二道工序在产品约当产量=0.7*160=112 月末完工产品直接材料=120%2B80=200 人工费用:(60%2B100)/(560%2B112%2B40*0.5/100*80)*128=29.77 答
某汽车厂发生如下业务,计算该厂应纳的消费税,增值 问
同学您好,您的题目应该没有显示全吧,老师这边有个例题可以参考一下: 题目: 某汽车厂发生如下业务,计算该厂应纳的消费税、增值税。(1)将自产的3.2升排量的越野车20辆投资到A公司,该汽车当月销售过三批,每辆不含税价分别为45.3万、45.7万、46.1万,销售量分别为35辆、46辆、62辆;该批汽车的账面成本为29.4万元。消费税税率25%。计算投资的越野车应缴纳的消费税和增值税销项税额。(2)销售已使用半年的进口小汽车3辆(购买时未抵扣进项税额),开具普通发票取得收入61.8万元,3辆进口小汽车固定资产的原值为60万元,销售时账面余值为58万元。消费税税率12%.(3)从国外进口小轿车一辆,支付买价400000元、相关费用30000元,支付到达我国海关前的运输费用40000元、保险费用20000元。进口关税税率20%,小轿车消费税税率8%。 答案: 投资A公司的越野车: 消费税:根据账面成本29.4万元计算,共征收7.35万元税款,税率25%。 增值税:分三批销售,以45.3万×35辆、45.7万×46辆、46.1万×62辆为依据,计算应缴税额共6.47万元,税率为17%。 销售已使用半年的进口小汽车: 消费税:该汽车账面余值58万元,消费税7.04万元,税率12%。 增值税:无,因为其原值小于当月销售价格,已经被抵税。 从国外进口小轿车: 进口关税:买价400000元和30000元费用加起来总值430000元,进口关税共86000元,税率20%。 消费税:总值430000元,消费税34400元,税率8%。 拓展知识:消费税是某些消费品和服务的发票上的税负,它的出台旨在促进节约,降低物价,调整收入结构,促进物价和货币的稳定。增值税则是企业在销售过程中征收的一种税负,它的出台是为了调节需求和供给,鼓励企业进行技术改造。 答
老师,我们公司租用别人的房租但是转租给了两个公司付款是个人私户,房租全额发票也是物业开给我们公司的,但是转租的公司问我们要发票,我们可以将物业的发票给两个公司复印件吗,税额抵减可以对半抵减吗,我们只做租金成本,不做税额抵扣。
答: 您的问题老师解答(计算)中,请耐心等待
老师客户把发票弄丢了 ,我给他发票复印件他们可以抵扣吗
答: 你好,给发票复印件和完税证明给对方!同时去税局办理遗失证明 登报才可以!具体谁登报问下税局那边的要求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发票抵扣联掉了怎么办,我只留了复印件。还没有抵扣的
答: 可以根据复印件抵扣。 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 1、书面报告、登报作废。 《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三十一条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处理意见的通知》(国税函〔1995〕29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丢失专用发票后,必须按法规程序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公安机关报失。各地税务机关对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按法规进行处罚的同时,代收取“挂失登报费”,并将丢失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名称、发票份数、字轨号码、盖章与否等情况,统一传(寄)中国税务报社刊登“遗失声明”。传(寄)中国税务报社的“遗失声明”,必须经县(市)国家税务机关审核盖章、签注意见。(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被盗、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0号)规定,为方便纳税人,税务总局决定取消纳税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生被盗、丢失时必须统一在《中国税务报》上刊登“遗失声明”的规定。) 参考 《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普通发票管理中若干具体问题的公告》(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1号)第四条关于丢失发票作废申明规定,我省国税系统管辖的纳税人发生发票遗失和被盗等丢失情形时,必须选择在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级)正式发行的报纸上刊登作废声明,并在向主管国税机关书面报告后的7个工作日内,向主管国税机关补充提供已登报申明作废的证明等资料。 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的材料(来源福建国税): (1)《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2)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 2、接受处罚。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凭证处理。 (1)增值税专用发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化增值税发票领用和使用程序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9号)第三条规定,简化丢失专用发票的处理流程: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或《丢失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1、2,以下统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和《证明单》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0-07-07 10: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