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请教一下: 现有1.A自然人和B自然人合伙投资成立H物业管理公司(小规模不动产租赁)2.A自然人有G办公楼一栋;2.A自然人把G办公楼出租给她和B自然人两成立的H物业管理公司4.H物业公司再把G办公楼转租给了F公司作为经营场所。 老师,作为一个会计新人又刚接手这种H物业管理公司的账务,麻烦老师指点一下我,这公司这种经营是合法的吗?如果建外账,这G办公楼我能作为经营成本在账目中反映出来吗?谢谢!
思哲
于2016-06-27 22:30 发布 999次浏览
- 送心意
晓海老师
职称: 会计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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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相关的合同与发票就是合法的,A应该向H物业公司提供发票G办公楼我能作为经营成本在账目中反映出来
2016-06-27 22:32:28

你好,可以的
G办公楼通过计提折旧体现在其他业务成本中
2016-06-28 08:02:05

你好,可以的
G办公楼通过计提折旧体现在其他业务成本中
2016-06-28 08:02:11

借:预付账款贷:银行存款
2017-08-21 21:58:23

您好!你只能当做出租来做了。
2017-03-17 17:2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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