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企业委托乙企业代为加工一批应交消费税的材料(非金银首饰)加起来材料为200万元,加工费为40万元,增值税税率为16%,由乙企业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为16万元,材料已经加工完成,并由甲企业收回验收入库,加工费尚未支付,假期也采用实际成本法进行原材料的核算。甲企业应编制的会计分录是

A会计学堂王
于2020-07-02 14:52 发布 3263次浏览
- 送心意
立红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借,委托加工物资200
贷,原材料200
借,委托加工物资40
借,应交税费一应增进6.4
贷,银行存款46.4
这个加工后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税品么/.
2020-07-02 14:56:07
学员你好,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1000+1500*0.1=1150
贷:库存商品1000
应交税费-消费税150
2021-11-27 23:14:18
你好
借,委托加工物资200
贷,原材料200
借,委托加工物资40
借,应交税费一应增进6.4
贷,银行存款46.4
这个加工后是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税品么/.
2020-07-02 14:56:00
你好,对的,你的理解是正确的。请对我的解答做出评价,谢谢
2021-03-16 10:57:12
增值税与消费税是两种不同的税种。 增值税的概念: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消费税的概念:消费税是以特定的消费品为征税对象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一般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企业需要同时交纳增值税和消费税。现行消费税的具体征收范围包括:烟、酒及酒精、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汽油、柴油、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木地板、一次性筷子、游艇等。 计税依据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
从量定额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单位税额
(二)。从价定率的计征办法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适用税率
(三)。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计征办法的计税依据
应纳税额=销售数量*定额税率+销售额*比例税率
纳税环节:纳税人生产应税消费品,由生产者于销售时纳税。
其中,生产者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不征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时纳税。
2020-02-12 09:4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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