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增值税进项加计扣减是直接抵减应纳税额,但这和加计进项税额抵扣有什么区别呢?比如销项税额200,进项税额100,应纳税额100,假如加计抵减10,最终应纳税额200-100-10=90; 如果直接加计进项税额100*(1+10%)=110,应纳税额:200-110=90,二者结果没区别啊!
刘辉
于2020-07-01 22:26 发布 2140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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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瑞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业务1可以抵扣进项税额3000*9%=270
2020-07-01 20:58:58

你好,应当是应纳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
2017-11-08 16:31:54

你好!如果不存在尚未抵扣的增值税,可以不做这一笔分录。直接将销项进项税额差额转入未交增值税。
2019-05-24 11:11:50

你好 是的 是这样来看的
2020-04-17 16:08:59

余额在借方,说明增值税留抵,不用交纳增值税
2019-04-23 17:3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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