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 我们工程挂靠当地建筑公司 ,合同上载明是收取 地税4%+1%管理费 发票为10%的时候 ,每次工程款到了是暂扣15%,然后当月用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可抵完,次月退税,后说要交一个点的税不能全部抵完。发票为9%的时候,每次工程款到了仍旧是暂扣15%,然后要交2%的税,退工程款的2%。 现在又说要交2.5%,退工程款的2% 我感觉不合理 请问老师他这样扣有据可依吗?麻烦老师分析一下,怎样我们才能做到利益最大化 ,目前我们开13%专票要另加10%成本
醉熏的抽屉
于2020-06-28 10:33 发布 748次浏览
- 送心意
小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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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要跟对方商谈,看下谁更能说服对方。他们提供了缴纳增值税的税额的要求你们可以跟对方沟通 这个没有什么依据,是对方公司根据自己的税负一般这样缴纳的
2020-06-28 10:54:38

您好!你如果是开具出去的话,跟其他的一般纳税人是一样的计算销项并交纳对应税款。如果你是收到的话,则需要分2年进行抵扣。
2017-06-08 15:44:07

如果是一般纳税人的话,是能自己开具的,无需到税局代开;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是可以让税局代开的。
2018-06-20 09:48:04

挂靠单位无法做账务处理,是被挂靠公司的发票,对方做账务处理
2017-11-23 13:29:00

你这个卷材是用于工程的话,借:工程施工 应交税费-进项 贷:应付账款
2016-11-02 14:26: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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