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两处工资所得,必须是本人自己做汇算清缴吧!现在是他的另一家单位给他做了,只是一处所得。请问老师是不是得让他那边撤销,然后本人自己再做汇算清缴。
凌豆豆
于2020-06-25 12:06 发布 678次浏览
- 送心意
王晶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2020-06-25 12:06
你好,是的呢,只能撤销,尽快自己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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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如果你都发放了也是按这个数计提的就没有什么不一样
2022-04-15 15:29:08

你好!是的,去年计提的工资需要发放结束的,不然需要纳税调整的。
2022-04-03 20:13:50

您好,正常申报的工资不需要调整
2022-03-17 08:59:36

你好,如果两者加起来扣除6万后仍有结余需要汇算清缴
2019-12-18 07:49:09

你好,不算的呢,是18年全年度的
2019-06-26 17: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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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豆豆 追问
2020-06-25 12:21
王晶老师 解答
2020-06-25 12: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