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有两个账户。申报经营所得汇算清缴时。第一个户收入1298040.78。成本费用1198420.08。已缴税额5302.07。应纳税额税额2462.07。应补退税额-2840。。第二个户收入1174714.56。成本费用1065893.36。已缴税额4889.52。应纳税额3382.12。应补退税额1507.4。这两个户是同一法人。是多处经营申报税。请问最后我还要交多少钱的税?为什么去税局合并报表还要交1500块

未来
于2020-06-24 10:52 发布 744次浏览
- 送心意
小云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用汇算清缴算出了应纳数额-已经缴纳的就是要补交的
2020-06-24 12:16:07
是的,个体工商户需要在每年3月底前完成汇算清缴,以避免罚款。
2023-03-02 08:48:19
这一项在汇算清缴里不能填写
2023-02-21 17:30:25
你好 ; 个体户的话 累计来算的话 看附件税率表
2022-01-18 14:44:12
不是,个体工商户业主工资是不能从成本费用里扣除的,应该单独列出来,计入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2023-03-21 11: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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