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将外购的原本用于对外销售的商品,拿出部分商品用于宣传送给客户,请问可以自己公司开票给自己公司吗
落后的芝麻
于2020-06-23 22:29 发布 1372次浏览
- 送心意
蒋飞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高级会计师考试(83分),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开票的,视同销售就可以了
2020-06-23 22:33:31

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以下八种业务需要视同销售: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外购的用于个人消费或集体福利是不视同销售的,直接全额计入相关费用。外购的用于赠送是视同销售的。
2020-03-18 18:11:46

你好,你外购的是什么东西?是普通礼品还是与你生产经营相关的货物?如果是普通礼品,那显然你是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不能抵扣,你赠送给他人,那更不是视同销售,只是交际应酬而已,做在费用的交际应酬科目里面;如果是与你生产经营相关的货物,购进可以抵扣,那么赠送他人,应视同销售,应缴纳增值税
2019-09-11 15:57:06

你好
增值税视同销售相关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
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一)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二)销售代销货物;
(三)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四)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2020-08-01 13:14:09

您好,视同销售,保持增值税抵扣链条完整性。
2020-07-03 14:2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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