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心意

venus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2020-06-16 22:23

同学如果没有实名更新,需要重新去税局大厅再重新实名认证的呢

张钰珺琪 追问

2020-06-16 22:26

法定代表人,办税员,领票人,这三个有一个认证了就可以吧?还是都得让认证

venus老师 解答

2020-06-16 22:33

都得要认证的,财务负责人可以和办税人员一个人,

张钰珺琪 追问

2020-06-16 22:35

现在就财务负责人认证了

张钰珺琪 追问

2020-06-16 22:35

其他人都得认证啊?

venus老师 解答

2020-06-16 22:38

现在办理税务登记的时候就要求实名认证

张钰珺琪 追问

2020-06-16 22:38

老师您看一下,三个已经确认,但是时间没更新,只有一个时间更新了

venus老师 解答

2020-06-16 22:40

如果你们人没有变更这个没事的,变更了就需要再去实名认证

张钰珺琪 追问

2020-06-16 22:42

噢噢,没有变更,因为登录电子税务局的时候,提示更新,不然7月等不了电子税务局平台,那这个没有变更,认证了一个,就没有问题了吧

venus老师 解答

2020-06-16 23:12

是的,没有问题的同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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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问题讨论
同学如果没有实名更新,需要重新去税局大厅再重新实名认证的呢
2020-06-16 22:23:39
如果取得增值税专用可以按照发票上面的税额抵扣。
2018-08-31 16:57:05
您好,您这是在网上操作吗,我们这里是去税务局现场拍照采集的,你或者具体问下你们当地税务局。
2018-12-04 21:57:27
一、财税【2012】15号规定: 1、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抵减额为价税合计额),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2、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不含补缴的2011年11月30日以前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二、财会【2012】13号规定: 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额的会计处理 1、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应在“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下增设“减免税款”专栏,用于记录该企业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2、小规模纳税人的会计处理 按税法有关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以及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允许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的,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应直接冲减“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 企业购入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固定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应付账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递延收益”科目。按期计提折旧,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累计折旧”科目;同时,借记“递延收益”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企业发生技术维护费,按实际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借记“管理费用”等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科目,贷记“管理费用”等科目。
2016-12-22 16:32:19
你好,第一次不需要的, 可以全额抵扣
2019-11-04 12: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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