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大海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2020-06-16 11:34
您好,是的。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5月公布,第16号《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是的。
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5月公布,第16号《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2020-06-16 11:34:49
开给普通企业的需要。
2022-01-26 14:09:15
同学,你好,是对方没写他公司的吗?只要写了你们公司的就可以。
2022-03-06 13:53:01
你好,你在哪里打,只能打十个数字
2023-09-02 18:40:15
你好,这个修改不修改都可以的,可以按照正确的来,也可以按照错误的。
2022-07-04 10:38:25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