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公司外包事务所申请商标专利,收到中央非税收入收据两张1210元,事务所的专用发票200元(增值税额11.32),共1410付给事务所公司,我做账的时候需要把非税收入跟事务所发票分开吗,分录:借:管理费用-专利费 1398.68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 11.32 贷:银行存款 1410.在税务上是对的吗,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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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0-06-15 12:05 发布 891次浏览
- 送心意
黎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可以分开,以便区分查询,如果不需要区分就合计。你的会计分录是对的。
2020-06-15 12:11:32

你好,普票和专票是这样的做法没错
2020-05-10 13:21:24

如果你是一般纳税人的话借:管理费用差旅费。 应交税金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现金等
2017-07-17 11:14:54

贷方可以是银行存款/现金或者其他应付款
2020-04-11 14:08:28

是的,按第二种办法操作,税控盘费用是可以全额抵减费用的
你第一种做法你是抵扣了进项税
2018-09-25 10: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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