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老师:1.如果收到发票,比如分录 借:管理费用-招待费87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13,贷:银行100, 2.发票认证时: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认证进项税额13,3.如果发现这笔不符合抵扣条件,需转出,分录借:管理费用-招待费1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13 再结转转出金额,分录: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转出13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3,请问老师每一笔是否正确?或有无简便方法? 其次,账面期末增值税进项税额是否等于当月申报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

明月cc
于2020-06-10 18:25 发布 3226次浏览
还没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线咨询老师 免费咨询老师
精选问题
获取全部相关问题信息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明月cc 追问
2020-06-10 18:36
辜老师 解答
2020-06-10 18:42
辜老师 解答
2020-06-10 18:43
明月cc 追问
2020-06-10 18:44
明月cc 追问
2020-06-10 19:07
辜老师 解答
2020-06-10 19:08
明月cc 追问
2020-06-10 19:16
辜老师 解答
2020-06-11 08: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