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送心意
钟存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2020-06-09 18:06
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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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 政部 税务总局 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
七、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以下称加计抵减政策)。
(一)本公告所称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以下称四项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四项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2020-06-09 18:06:36

属于的。满足条件可以享受的
2020-05-24 16:28:23

您好
实际抵减的时候做分录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其他收益
贷:银行存款
2019-06-12 09:00:46

你好这个不是用于免税上面还是可以享受
2021-07-01 08:30:54

附表四一般项目加计扣除本期发生额实际抵扣金额里面填写借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扣除在营业外收入
抵扣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增值税加计扣除。
2022-01-11 2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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