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8月1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商品一批,开出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1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13万元,商品成本为80万元。该批商品已经发出,甲公司以银行存款代垫运杂费10万元(不考虑增值税)。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应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为( )万元。 A.20 B.100 C.110 D.113

思伦
于2020-06-04 20:12 发布 4071次浏览
- 送心意
邹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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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甲公司应确认的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为=100万元
13万计入销项税额核算,不是收入
10万计入应收账款核算,不是销售商品收入
2020-06-04 20:14:27
计入银行存款会计科目的金额为(1160)万元
2023-06-26 10:56:04
借:银行存款22600
贷:其他业务收入20000
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2600
2022-06-30 11:06:24
企业赊销商品确认的应收账款为( )万元100*1.13%2B2
2020-03-31 14:36:43
借银行存款5.85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5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0.85万
2023-05-08 15: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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