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销售货物给B公司开出发票8000元,由C公司发货后收到货款8000元,C公司给A公司转2000元现金和6000元成本发票,这个操作在财务上合理合法吗?如果合理合法,如何做分录?谢谢老师
onlylily
于2020-06-04 15:49 发布 744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06-04 15:50
你好,同学。
这是正常的。
你是按8000确认收入,6000确认成本。
2000的折扣作为销售折让或财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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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你现在12月就要暂估这个成本 在12月先做账 。到时1月收到发票就可以税前扣除的。 冲暂估按发票实际做
2019-12-30 10:45:57

你好,可以补入帐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贷;银行存款等科目
2020-07-21 14:58:58

你好
费用的发票的吗
2020-07-02 09:51:53

你好,同学。
这是正常的。
你是按8000确认收入,6000确认成本。
2000的折扣作为销售折让或财务费用
2020-06-04 15:50:21

你好 可以补做账 但是没发票 补做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银行存款 借未分配利润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020-04-21 09:2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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