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请问下建筑业跨区县项目,在项目所在地预交增值税,那么是不是当月要再机构所在地缴纳剩余增值税呢,建筑业的材料明细账还用弄数量金额式明细不,还是就写金额就行呢还请老师指导
小乐
于2016-06-10 09:13 发布 4092次浏览
- 送心意
宋生老师
职称: 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016-06-10 09:24
例如6月分我们开出工程票,然后6月份开出票后6月份就要在项目所在地预交吗,然后7月份1-15号在机构所在地缴纳剩余的增值税是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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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在机构所在地是在下个月申报本月的时候缴纳剩余的增值税。
正常是要的。
2016-06-10 09:21:23

你好,根据业务发生情况做分录,然后根据分录登记对应的明细账就是了
2019-12-19 14:20:14

你好 按会计准则要求是需要的
但是实际中有些时候 搅拌站的砂石,混凝土 ,有时是拉来就用了 有不登记的
但是正规是登记
不过无论登不登记 都要和您现场收料的人 或是质检员核对好用量 留好相应的单据 有双方的签字
2021-05-22 18:30:56

你好!根据凭证登记相关的明细分类账就可以
2016-06-27 16:14:45

是的,需要
2017-03-23 08:5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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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解答
2016-06-10 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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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6-10 2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