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产品,在税法方面:应当按照销售自制产品征收增值税;那么在会计核算方面如何确认收入?是以该产品的所有权归属划分?如果所有权归属受托方全额确认收入?如果所有权归属委托方,差额确认收入(以手续费为收入)?
一只想变成橘子的苹果
于2020-06-03 10:40 发布 1106次浏览
- 送心意
朴老师
职称: 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按照开的发票来确认收入的,以该产品的所有权归属划分,你理解的正确
2020-06-03 11:57:40

你好,在实际的运用中,看该产品购进的时候如果是由受托方支付的购进材料款,在加工成产品,委托方在支付给受托方产品款,那就所有权是受托方了呢
2020-06-03 11:05:23

你好,申报所得税时视同销售要确认的
2017-06-28 10:06:55

个税手续费返还是属于企业办税人员的,但是有的公司不会给到个人,所以作为公司的营业外收入处理,这个不用缴纳流转税的,如果作为营业外收入,企业当期盈利的话,就要交所得税,如果奖励个办税人员,免征个人所得税
2018-08-16 09:14:01

是的,也要确认收入和增值税的。
2019-01-18 16:51: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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