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想问用友软件的通讯补贴里面,要求设置“人事部和财务部的通讯补贴为500元,其他部门的通讯补贴为300元” 这要怎么设置,函数公式是什么啊
裴文龙
于2020-05-31 17:29 发布 1268次浏览
- 送心意
王雁鸣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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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函数公式是,iff(部门=人事部,500,iff(部门=财务部,500,300))
2020-05-31 22:35:08
您好,请参照公式
=IF(OR(A4=财务部,A4=人事部),500,300)
2020-05-31 22:22:29
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卷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 ·第四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免纳个人所得税: 一、省级人民政府、国务院部委和中国人民解放军军以上单位,以及外国组织、国际组织颁发的科学、教育、技术、文化、卫生、体育、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奖金; 二、国债和国家发行的金融债券利息; 三、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的补贴、津贴; 四、福利费、抚恤金、救济金; 五、保险赔款; 六、军人的转业费、复员费; 七、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退休工资、离休工资、离休生活补助费; 八、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应予免税的各国驻华使馆、领事馆的外交代表、领事官员和其他人员的所得; 九、中国政府参加的国际公约、签订的协议中规定免税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免税的所得。 ·第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批准可以减征个人所得税: 一、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的所得; 二、因严重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的; 三、其他经国务院财政部门批准减税的。 所以你所说的算是个人所的的纳税范畴!
有发票的按发票报账不用交个人所得税
2016-12-29 11:12:18
同学 你好
工资表里面的通讯费补贴不需要来发票做账
个税申报时,这部分通讯费补贴不可以扣除
2018-12-04 15:13:20
有发票的,一般都不申报个税的
2019-11-05 16: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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