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在19年12月变更了营业地址(同一地方,主要是市政上变更了所在区的名称以及所在地的街道名)。我方今年5月收到个人单位找税务局代开的发票,是普票,地址还写的是原来的地址。现在这张发票能报销吗?

园园YAY
于2020-05-28 10:46 发布 632次浏览
- 送心意
王晶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相关问题讨论
您好
公司的员工采购食堂食材,到税务局代开的发票可以回公司报销
2021-04-28 10:27:05
同学,你好
恩,可以的
2021-12-22 13:11:03
您好,同学,是可以的报销的。
2020-04-28 13:34:31
你好,嗯嗯,主要还是同一个地方就可以的
2020-05-28 10:47:11
你好
可以的
你得有销售方的身份证
2020-05-06 08: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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