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刚开业,向股东A借款20万存在了对公账户里,陆续支付了采购款并开具了专票,还有一些公司零星支出,买菜,花坛人工,加工费之类的钱,对公转给了收款个人,合理吗?不合理的话这些支出该怎么处理?
太阳当空照
于2020-05-26 18:08 发布 693次浏览
- 送心意
meizi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5-26 18:09
你好 可以的。 实际是借款给公司 。现在还款给个人是正常的 支付成本费用 是可以的 。对方确实是个人的话 但是要取得合理的发票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 可以的。 实际是借款给公司 。现在还款给个人是正常的 支付成本费用 是可以的 。对方确实是个人的话 但是要取得合理的发票
2020-05-26 18:09:51

你好 可以的, 要以开普票。如果 合同上的付款方不一至可以写一个委托证明
2020-06-20 14:48:59

你好可以使利润分配款的啊
2020-01-04 15:41:03

您好!可以的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借:其他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2021-05-19 11:37:12

你好!可以的。可以对公付。
2018-05-16 14:15: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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