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问下如果运输公司的发票抬头开成他们销售方或者不开,他们是不是只要向对方要这个包装费就都属于代垫要成为价外费用并入销售额的?那如果是的话,分录怎么写,发票上第一行是产品,第二行是服务运输费,运输费不是9个点吗?他们为什么开的13个点的,另外,像我刚才说的在第二行单独列出来属于哪种情况?怎么做分录?老师帮我解答一下
赵小可
于2020-05-26 15:44 发布 675次浏览
- 送心意
郭老师
职称: 初级会计师
2020-05-26 16:03
没有运输的经营范围都开到户里面,就可以借周转材料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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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运输的经营范围都开到户里面,就可以借周转材料贷银行存款。
2020-05-26 16:03:21

如果说你是价外费用的话,这个价外费用是不,需要单独开票的是开在运输一起处理的。
2020-05-26 16:23:34

你好,“为客户代垫运杂费”说明自己是销售方,客户是购买方,代垫就已经说明该项费用不由自己承担了,代为垫付之后是要收回来的,挂账往来即可,运费发票是由物流方开具,不由销售方开,也不由购买方开。会计教材里说的价外费用——运杂费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是指销售货物时,要购买方承担运费,而且这个运输没有使用第三方物流,而是销售方自己运输,这种情况下,才要开票并且并入销售额缴纳增值税,发票抬头开购买方。
2018-04-16 21:48:16

是的,直接给他们开就可以了,代垫和你们承担不一样的
2020-05-20 08:10:18

你好!请问你想咨询什么问题呢?
2020-12-09 15:04: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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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解答
2020-05-26 16: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