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公司和个人成立了新的公司,公司这边替新 问
不能的,必须要先打款到公司备注投资款,公司再支付 答
老师,有没有银行日记账软件模板,要带余额汇总表的 问
你好,我有自己设置的但是不是软件是表格 答
商贸公司租赁办公场地租赁费和装修场地的装修费 问
装修合同符合《民法典》是建设工程合同交印花税 答
一般纳税人开9%普票,进项可以抵扣吗? 问
是,一般纳税人开9%普票,进项可以抵扣 答
公司名义购买一辆汽车,1号定金付了2万现金,25号付 问
你好,老师的分录如下 付定金 借:预付账款 贷:银行存款 购车 借:固定资产 贷:银行存款 8.8+尾款 预付账款 老板贷款给公司,等于公司欠老板的钱。 借:银行存款 贷:其他应付款 答

老师,简易计税,甲供材,是按合同开工日算,还是竣工日算,还是签订合同时间,具体文件有嘛
答: 你好,是按照开工日计算就可以了
发票增量的问题,也要提交文件,我们与别人签订的合作合同可以作为发票增量的文件吗?
答: 你好,可以的,你的销售合同
一名会计如何让领导给你主动加薪?
答: 都说财务会计越老越吃香,实际上是这样吗?其实不管年龄工龄如何
为什么不选C,课件里面有合同签订地啊
答: 《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合同双力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民事诉讼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所以,如果买卖合同中的双方当事人已经约定有管辖条款的,应当首先按其约定确定管辖法院。 如果在合同中没有约定诉讼地址的情况,按照 《民事诉讼法》第23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民诉意见》)第19条“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粤公网安备 44030502000945号



精灵 追问
2020-05-25 12:08
朴老师 解答
2020-05-25 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