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问, 我1月份收到3万元现金,开了收据给对方,是以对方公司的名字开的,(“今收到XX公司现金3万元”这样),收据也早已入账。但是昨天老板刚刚告诉我这钱是跟对方老板临时借的,不是以对方公司的名义收的,钱马上还要还回去的~ 我要红冲之前1月份的错误凭证, 不做这项收现金的分录, 那我之前开给对方的收据,对我的账有影响吗?
允畅
于2020-05-21 11:05 发布 869次浏览
- 送心意
萱萱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
2020-05-21 11:27
作废之前的收据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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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之前的收据就可以了
2020-05-21 11:27:09

你好!看是什么费用了。借XX费用 贷现金
2017-08-14 09:29:55

你好!可以但是要有发票在可以做外账
2016-10-08 09:33:35

可以,可以根据这个入账,还需要发票哈, 这个只能证明收款资金流
2019-12-27 14:31:28

你好,可以只有一个收据的这个
2020-02-25 14:46: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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