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税务系统中想拉(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缴费凭证),在 问
同学,你好 企业登录电子税务局后,点击【地方特色】-【社保业务】,在“纳税凭证转开(社保费)开具”项下点击【纳税凭证转开(社保费)开具】模块进行操作。 答
老师,建筑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是认缴制。其中一个 问
同学,你好 这个40%,400万有实缴吗?? 答
老师您好 公司销售医疗设备 有时会自己买电脑配 问
你好,可以报销的,这个没问题 开公司抬头发票就行 答
老师:有没有比较规范的工资表模版发我一份呀。比 问
您好,给个邮箱发您表格好不好。员工起诉公司,赔偿不按基本工资算,重点看情况:违法解除合同的赔偿,按解除前 12 个月平均工资(含基本工资、奖金、补贴等,比如月均 8000 元 = 基本工资 5000 %2B 绩效 2000 %2B 补贴 1000)算,1 年工龄给 1 个月,违法解除给 2 倍;没给够加班费,按合同约定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比如约定 6000 元 = 基本工资 4000 %2B 岗位工资 2000)算,平时加班 1 小时按 6000÷21.75÷8×150% 算;没签合同的双倍工资,按当月应得工资(除加班费外,比如 7000 元 = 基本工资 4500 %2B 奖金 2500)算差额 答
老师,公司内部自然人之间采用股权激励方式转让股 问
同学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请稍等 答

老师,我问下,就是我要开13个点的销售专票交换机出去,但是我的进项里面没得交换机,我收到一张普票,里面有交换机,我可不可以开这张发票出去?
答: 可以开具销售专用发票出去,采购时是普通发票,没有抵扣进项税,正常开交换机销售。
请问销售专票或销售普票不见了?怎么处理?或者进项专票或进项普票不见了,怎么处理?
答: 2、接受处罚。 《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跨规定的使用区域携带、邮寄、运输空白发票,以及携带、邮寄或者运输空白发票出入境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丢失发票或者擅自损毁发票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3、凭证处理。 各地的执行口径有区别,以下地方政策供参考,具体建议咨询主管税务机关的意见: 《河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增值税普通发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冀国税发[2007]156号)第十七条规定,对丢失已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购买方可凭销售方主管国税机关开具的《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已报税证明单》和记账联复印件到购买方主管国税机关验证相符后,凭记账联复印件及《验证结果通知书》作为记账凭证。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陕西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管理规定>的公告》(陕西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17号)第四十四条规定,纳税人已开具发票或已接收发票丢失时,应自纳税人发现丢失发票当日,向主管税务机关书面报告。 对丢失已开具发票的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后,视情节给予相应处罚,开具红字发票对已丢失发票进行冲销,在红字发票票面注明已丢失发票的发票代码和号码,再重新补开发票。 对丢失已接收发票的纳税人,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后,根据需要向纳税人出具丢失证明,纳税人持此证明向对方单位重新索取发票。 《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山东省国家税务局普通发票监控管理办法>的公告》(山东省国家税务局公告2014年第7号)第十九条规定,已开具发票的发票联遗失的,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一)开票方丢失发票联的,应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国税机关,在县级以上报刊登报声明作废、接受行政处罚后,作废该份发票或开具相应红字发票,并重新开具发票给受票方。 (二)受票方丢失发票联的,可持县级以上报刊刊登的作废声明和主管国税机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向开票方请求重新开具发票。开票方据此开具红字发票后,为其重新开具发票。 辽宁省:依据辽宁省的文件规定,普通发票开具后丢失的,在取得丢失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并加盖开票单位的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和丢失发票开具单位主管税务机关的证明后,允许入账。(来源:大连市国税局网上资料)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老师本人小白问一下的,外账的利润表营业收入是包括销售普通发票和销售专票吗?营业成本包括进项普通发票和进项专票吗?
答: 你好,是的,普票和专票购销都包括的


s. y。 追问
2020-05-19 10:18
江老师 解答
2020-05-19 1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