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一下, A公司持股45%,B公司持股25%,C公司持股25%+5%(为了激励员工的自然人股,章程和工商登记的都是30%,),成立H公司。公司为了激励员工,发放的5%自然人股份,一般情况下应该怎么入账?当初员工把钱直接交给H公司,H公司把5%入的实收资本。现在职工要求退股,该问C公司还是H公司?2017—2018年的股利尚未支付,如果H公司以没钱或尚不支付为名,或者需要弥补以后年度的亏损,拒付,这合法吗?谢谢!
春华秋实
于2020-05-18 19:57 发布 749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2020-05-18 20:31
你好,同学。
不合法,这是不合理的,现在退股你要正常分润处理的
相关问题讨论

你好,同学。
不合法,这是不合理的,现在退股你要正常分润处理的
2020-05-18 20:31:24

你好,自然人独资,是属于民营资本独资
2022-11-19 10:37:20

那什么时候给钱就是你们双方协商的事情了。
2023-03-16 11:06:48

公司向股东借款对吧,为什么有限制呢,没搞明白
2022-03-17 15:16:04

是的,区分股东是自然人还是企业
2025-02-14 16: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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