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本月的公积金已申报缴纳了,现在又有新增员工, 问
同学,你好 可以更正申报 答
老师,我想问一下,明年增值税这个章节的内容是不是 问
预计会有较大调整,主要涉及视同销售、进项抵扣、简易计税方法等 答
你好老师!国家有政策说是2026年公司必须要实缴到 问
没有那个规定的 如果老公司注册资本认缴期超过2032.6.30日的, 必须在2027年6.30前办理变更登记,把认缴期调整到2032.6.30前交清。 如果你们注册资本认缴期在2032.6.30日前的,不需要变更登记认缴期。 答
老师,我想问下,如果其他应收款账-某员工科目有很多 问
您好,这种税务局不查账,先挂账上,如果查账会要分红处理 答
你原来是做财务的,现在为何要转行做采购?答:做财务 问
不说 “财务经常有违法事”,改 “我坚守合规底线,不想碰账务 / 税务的灰色地带”; 不提 “采购无需面对问题”,补 “采购也需合规,我财务的对账、风险把控能力能复用”; 简洁点出共通优势(对账、沟通、成本意识)。 “我做财务始终看重合规,不想触碰账务税务的灰色地带,这和我做事原则不符。而采购和财务有共通性,对账、沟通、风险把控能力都能用得上,上手快,且聚焦供应链合规与成本控制,是我想深耕的合规方向。” 答

国际税收不定项选择1道:关于当事人在一个规定的年度中在一国停留多长时间才被判定为该国居民,各国的规定并不完全一致,以下国家中采用半年期标准的有()A,加拿大B,中国C,意大利D,英国
答: 你好, 选择ACD
国家规定哪些组织符合公益性捐赠的标准
答: 您好,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不需要认定。县级以下的需要资格认定,参见以下文件。 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财税〔2010〕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民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民政局: 为进一步规范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政策,加强税收征管,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一、企业或个人通过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公益事业的捐赠支出,可以按规定进行所得税税前扣除。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不需要认定。 二、在财税〔2008〕160号文件下发之前已经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必须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重新提出申请,通过认定后才能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符合财税〔2008〕160号文件第四条规定的基金会、慈善组织等公益性社会团体,应同时向财政、税务、民政部门提出申请,并分别报送财税〔2008〕160号文件第七条规定的材料。 民政部门负责对公益性社会团体资格进行初步审查,财政、税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对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 三、对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和民政部以及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税务和民政部门每年分别联合公布名单。名单应当包括当年继续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和新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 企业或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内向名单内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四、2008年1月1日以后成立的基金会,在首次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在基金会首次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当年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五、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企业或个人应提供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印制并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公益性捐赠票据,或加盖接受捐赠单位印章的《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收据联,方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 对于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主管税务机关应对照财政、税务、民政部门联合公布的名单予以办理,即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位于名单内的,企业或个人在名单所属年度向名单内的公益性社会团体进行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可按规定进行税前扣除;接受捐赠的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在名单内,或虽在名单内但企业或个人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属于名单所属年度的,不得扣除。 六、对已经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其年度检查连续两年基本合格视同为财税〔2008〕160号文件第十条规定的年度检查不合格,应取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七、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现其不再符合财税〔2008〕160号文件第四条规定条件之一,或存在财税〔2008〕160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应自发现之日起15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可暂时明确其获得资格的次年内企业或个人向该公益性社会团体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得税前扣除。同时,提请审核确认其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财政、税务、民政部门明确其获得资格的次年不具有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税务机关在日常管理过程中,发现公益性社会团体不再符合财税〔2008〕160号文件第四条规定条件之一,或存在财税〔2008〕160号文件第十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也按上述规定处理。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二○一○年七月二十一日
报考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对学历有什么要求?
答: 报名中级资格考试,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国家有相关关于体育活动裁判费发放标准的规定吗
答: 每个项目都有自己的规定,裁判级别不一样待遇也不一样,这个国家没有统一规定,但各地方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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