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18年欠企业30万,19年欠企业18万,到目前还欠着7万。如果做股权转让,前面18年欠的钱,19年欠的钱是不是要做个税补交?先前都是按其他应收款处理的。 这种股东从公司拿钱的做法从股权转让来看,会有什么税务风险?
K1462210885860
于2020-05-09 21:26 发布 702次浏览
- 送心意
文老师
职称: 中级职称
2020-05-09 21:37
您好,严格来说12.31前没有还款的话,是需要交股息红利个人所得税的,但是这是税务局查了的话,另外还需要看您账面的利润情况,现在股权转让的话,需要先还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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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学员,这个欠别人的不能直接调整别人欠你们的
2022-03-25 17:03:45

你好,不是同一个人,需要有交易全同,三方协议,不能直接冲销的
2020-07-22 10:19:52

同学你好
个人供应商先借款,后期服务,也不是法律禁止的(擦边球)
需要注意的是,不要与他的工作职责重合,否则单独确认应付就不合理了
2020-07-19 09:40:00

你好,是的,是这个意思
2020-05-22 15:00:16

你好 挂其他应付款 不再支付 转营业外收入
2020-05-12 12:0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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