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 我们是一个国企,自己弄了个食堂,还有一个 问
你好,是的,是需要做收入了。 答
已经在汇算清缴调增的暂估成本,怎么在科目余额消 问
关键是是真实的暂估吗? 答
老师,您好,请问最新的快递费(收派服务费)开票的赋码 问
现在还是这个税目和编码,如果改了是没法开的, 3040409000000000000收派服务物流辅助服务 答
建安施工总包合同,包含需安装的设备(设计费、安装 问
您好,可以的,这个按明细来开就可以 答
劳务派遣公司,招的劳务工人的工资可以做为派遣人 问
你好,可以的。可以开差额。 答

D公司对F公司承担了保证责任,被保证人不是F以及它的前手吗,怎么保证人是A
答: 你这里A是出票人,也就是实际 付款人,所以被保证人是A,也就是实际 付款人
老师好,丙丁戊承担了保证责任后都只能向甲公司追偿吗?
答: 您好,是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以后,只能向债务人追索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监视职位在公司承担什么责任
答: 1、企业(公司)监事,是公司中常设的监督机关的成员,负责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财务情况,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执行情况,以及其他由公司章程规定的监督职责。 2、监事及监事会依法具有《公司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的各项职权。监事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职责。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如有违反,需要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法》 第五十三条 监事会、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 (五)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 (六)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一百四十七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呗贝 追问
2020-05-09 14:11
陈诗晗老师 解答
2020-05-09 1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