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是高新技术企业,今年要求必须要按照高新企业优惠政策申报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因为前期没有设置相关研发费用相关科目,研发人员公司计入了日常经营费用,请问汇算清缴的时候怎么调整?今年需要重新调整账务吗?
吴小颜
于2020-05-07 08:58 发布 1413次浏览
- 送心意
陈诗晗老师
职称: 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专家顾问
2020-05-07 09:11
你好,同学。
你可以考虑把你研发这部分给他清理 出来是多少,享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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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根据税法、《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基本信息和本年优惠情况。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均需填报本表。
2019-05-06 14:28:58

你好,同学。
你可以考虑把你研发这部分给他清理 出来是多少,享受了
2020-05-07 09:11:41

纳税人根据税法、《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195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4号)等相关税收政策规定,填报高新技术企业基本信息和本年优惠情况。不论是否享受优惠政策,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在有效期内的纳税人均需填报本表。
2019-05-06 14:27:22

不能的,你可以按最优惠的享受
2019-01-12 16:16:45

你好
1.减按15%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根据《关于延长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的通知》(财税〔2018〕76号)第一条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当年具备高新技术企业或科技型中小企业资格(以下统称资格)的企业,其具备资格年度之前5个年度发生的尚未弥补完的亏损,准予结转以后年度弥补,最长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
2022-01-20 18:3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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