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政府修路工装,我们公司接的项目但是因为没有 问
同学,你好 劳务发票是由我们公司提供给A公司的,那工资是A打给你们,你们发给人员 答
老师,你好!关于股权转让印花税问题!假设A公司和B公 问
现M公司和A公司按1000万元交印花税 答
你好!想要了解1、再生资源业务流程及对应的会计分 问
同学,你好 1、单纯收购可再生资源会计处理 借:库存商品 贷:现金 销售的时候, 借: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售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结转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收购价) 贷:库存商品 可再生资源存放运输期间出现损耗,合理范围内的损耗直接计入库存商品成本内。如出现非正常损耗计入管理费用。 借:待处理财产损益 贷:库存商品 借:管理费用 贷:待处理财产损益 2、对废弃物进行加工后销售的企业 购入 借:原材料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加工 直接成本直接计入产品 借:生产成本--A产品 贷:原材料 职工薪酬 间接成本,通过制造费用计入产品 借:制造费用 贷:固定资产折旧(机器损耗费) 管理费用 等 借:生产成本--A产品 贷:制造费用 结转产品成本 借:库存商品 贷:生产成本--A产品 销售 借:银行存款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答
老师,应收账款的二级科目写反,怎么调整?直接做反方 问
直接原分录负数冲就行 答
老师,股东实缴投资款,已经申报印花税,还需要走其他 问
同学,你好 不需要了,工商信息增加了吗? 答

电子税务局的其他申报那有一项是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是什么意思?点出来是报告企业信息表,要填吗?不填可以吗?我们是建筑工程施工方,是分公司
答: 你们是关联企业的话就要填写的哦,
建筑劳务工程公司如何申报税
答: 按照《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规定,建筑业采用简易计税的情况下,建筑企业总包扣除分包差额计税,即按照(总包额-分包额) ÷(1+3%) ×3%.在工程施工所在地进行预缴增值税和在建筑企业注册所在地零申报增值税。 根据《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公告第17号)第四条、第五条、第七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53号第八条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税收征收管理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23号)第四条第(三)项的规定,建筑企业 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差额预缴增值税。 第一,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计算公式如下: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11%)×2% 第二,一般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计算公式如下: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第三,小规模纳税人的建筑企业总承包方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计算公式如下: 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 ÷(1+3%)×3% 第四,建筑企业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负数的,可结转下次预缴税款时继续扣除。营改增以后,民工工资不能再走工资表形式,必须要走“跟建筑劳务公司签清包工合同”。这样是互惠互利,达到双赢。故大型的建筑企业集团,可以考虑成立一家建筑劳务公司。
我是一名会计,想问一下考个网络学历有用吗?
答: 众所周知会计人如果要往上发展,是要不断考证的
建筑公司简易计税工程,劳务分包,差额计税,增值税申报表如何申报
答: 你好!差额征税需要抵扣的部分填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第3第5列,最后主表“本期应补税额”就是该所属期需要缴纳的税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