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请教一个问题:我们公司17年申请了一笔政府补助,款是17年收到的,当时入在递延收益,款项在18年和19年有用过,但是这个项目是在19年才验收的,所以18年使用的时候没有调递延收益,现在19年审计说需要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调的是18年使用政府款项的那部分),像这种事一定要调整期初利润吗?因为一调整报给税局的报表就得改了,还得交税呢?有没有其他的处理方式呢?
海平面
于2020-04-27 19:51 发布 906次浏览
- 送心意
文文老师
职称: 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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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调整,就全部做为19年使用递延收益,交纳企业所得税。
2020-04-27 20:41:01

这就是在调整上年的所得税费用,今年调整去年的,所有损益类科目都用以前年度损益调整代替,由于所得税费用变少,那你的利润就该变多,所以第二个和第三个分录应该是做反了
2019-03-07 15:45:53

你好,是先结转损益再结转本年利润到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
2018-01-11 17:35:58

<p>你好,看你本年利润的余额是在借方还是贷方了</p><p>如果是借方,是第一个结转分录</p><p>如果是在贷方,是第二个结转的分录</p>
2016-07-30 21:32:17

第一个分录不对利润分配,未分配利润应该是投资收益。
2022-06-22 11: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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