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率为13%。2020年1月发生下列业务: (1)3月2日,向B公司赊销甲商品100件,每件标价200元,商业折扣后实际售价180元(不含增值税额),已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商品已交付B公司。A公司为B公司代垫物流运杂费2 000及运费增值税180元。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不含税折扣)。预计B公司在3月12日之前有能力付款。 老师,请问这里的代垫物流运杂费是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吗?那运费增值税呢?

甜蜜的小刺猬
于2020-04-22 10:48 发布 4114次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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